機車擦撞後座男扮好心人指揮交通 和女騎士先後落跑

屏東縣東港鎮博愛路與朝隆河堤公園旁於12月14日清晨發生兩機車擦撞,其中共乘機車男女中,男子先佯裝好心人指揮交通,和女子先後開溜,讓傷者傻眼,轄區的警方根據監視器,逮獲肇事女騎士,發現她是菲律賓移工,她供說案發後女人為對方沒有事,加上心裡害怕,就離開現場,訊後今17日依傷害、肇逃等罪嫌函送法辦。

▲外籍人士車禍肇逃前還扮好心人指揮交通 屏警迅速抓到人。(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外籍人士車禍肇逃前還扮好心人指揮交通 屏警迅速抓到人。(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東港分局東濱派出所於107年12月14日6時30分許接獲110報案,在東港鎮朝隆、博愛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線上巡邏警網立即前往處理。警方到場發現,發現一女一男雙載騎乘機車與一名婦人謝姓女子(印尼籍)騎乘機車發生車禍,造成謝女左手骨拆,將她送往輔英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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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幸發生車禍應該如何處理?

1.保持冷靜,立即停車並撥打110報警。

2.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

3.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千萬不能為了維持交通順暢或搶救傷患而將車輛移動至路邊或離開現場。

4.警方到達現場後,會依車輛位置、現場掉落物、人員傷亡位置等繪製現場圖,作為之後肇事責任(如路權歸屬、交通違規…等)研判的依據。

5.若為無人傷亡的小事故或交通嚴重阻塞路段,為了避免影響後方車流,可以用噴漆、粉筆或口紅在地上標出車輛四輪、機車倒地及掉落物位置後,將車輛移至路旁。

6.如果有帶相機、手機,可以將重要物證(例如雙方車牌、人員物品位置、車輛毀損情形、煞車痕、刮地痕…等)及現場情況拍攝下來,作為之後車禍鑑定或訴訟時的證據資料。

7.如果有人員傷亡要立即打119 請求消防單位派救護車前來送醫急救。

8.請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若患者受傷嚴重在救護車還沒到達前,看情況可先做急救措施

(如CPR、止血、骨折固定…等)。

9.救護車離開前要記下患者姓名和送往的醫院,以利事後前往探視及洽談和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