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對「駕駛人傷害險」了嗎?

附加於「強制險」下之「駕駛人傷害險」

所謂「附加」,就是指這種險不可單獨成立,需要與「主險」一起買才行。

而這種附加於「強制險」下的「駕駛人傷害險」,它的保障範圍正補足了「強制險」不足的地方,也就是前述的「單一事故」。

這種沒有車主可以索賠的情況,如果有保「駕駛人傷害險」,就有最高200萬的死亡給付或殘障給付可以領。

即使只有受傷住院也別擔心,還有最高20萬的傷害醫療給付能領,原則上會依「住院期間,超過健保支出以外的花費」做理賠。

但是保戶還是要詳閱保單條款,避免發生事故時得不到理賠。

像是騎機車的上班族或外送員,就很適合投保這種險,以免自己一時不注意發生「自撞事件」。

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下之「駕駛人傷害險」

附加於「第三人責任險」下的「駕駛人傷害險」。它保障的範圍較廣,連對撞的交通事故也包含在內。

許多人會懷疑,對撞的話對方駕駛不是一定要理賠嗎?那為什麼還需要這種險?

其實,這種險也是為了彌補「強制險」的不足而生。如果駕駛人需要賠償的金額超過「強制險」的給付額度,超過的部份將由保險公司負責。

另外,「強制險」並不賠償財物的損傷,如果今天你撞上一台瑪莎拉蒂,沒有這種「駕駛人傷害險」,你只能欲哭無淚,勒緊褲帶過日子都不一定能賠完。

像是貨車駕駛肇事機率高,就能投保這種險以備不時之需。不管是和哪種汽車對撞,都不用擔心會賠不起。